2005年4月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平安创建先进单位
11家省直单位榜上有名
本报记者

  本报讯 中共浙江省委、浙江省人民政府3月30日发出通报,根据《浙江省平安市、县(市、区)考核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经全省各市、县(市、区)测评、省平安办成员单位投票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,对综合得分列前的省公安厅等11个省直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。
  通报指出,2004年,省直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“平安浙江”重大战略决策精神,紧紧围绕建设“平安浙江”的总体目标,发挥职能作用,制订创建规划,强化督促检查,有效地推进了“平安浙江”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。
    11个受表彰的省直属单位是:省公安厅、省信访局、省委610办公室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省卫生厅、省教育厅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省财政厅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武警总队。